【遗嘱继承律师】打印遗嘱符合一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加的一种遗嘱形式,民法典施行后打印遗嘱符合一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济南民商事律师提示,在民法典施行后,遗嘱形式主要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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