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以及如何定罪量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或巨大的会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除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期由多年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的杨律师交流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以及如何定罪量刑的话题。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注: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关于明知的认定问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明知”:(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2、关于销售数额问题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3、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此外,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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