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企业破产法律事务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破产法律事务服务项目
律师代理企业破产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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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提供破产申请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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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进行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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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出席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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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申请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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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申请破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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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破产企业整顿期间公司治理律师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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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对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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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宣告破产后的债权后续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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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进行原破产企业股东的内部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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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代理企业破产程序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企业破产法律事务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破产法律服务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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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债权人委托,代理上海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的破产申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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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债务人委托,代理广州某公司与中山某公司的破产申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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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债务人委托,代理广州某公司与原中山某公司股东的破产宣告后债权追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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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债务人委托,代理广州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的破产申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