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最新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
济南民商律师网讯:很多公众留言咨询遗产继承律师关于法定继承的问题,例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是什么?第一顺序继承人谁优先?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先后顺序吗?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吗?.......这些问题在最新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法定继承中均有所体现,本期就和遗产继承律师一起摘录学习下最新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继承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新增】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何分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问题纠纷的解决方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济南民商律师网主办律师提示相关公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民法典施行之前,适用现行的《继承法》相关法律规定。本文旨在宣传民法典内容,让相关公众提前了解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仅作为学习交流参考。